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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院)、各2021届毕业生: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文件精神,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减轻毕业生求职创业负担,现就2021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2021届非定向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和专科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毕业学年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具有以上情况一项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含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后因升学原因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及特别说明
(一)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暂定为1000元/人。
(二)定向、委培、已被保送读研读博毕业生不在补贴范围之内。
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补贴类型为低保的,须提供申请人所在家庭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2)申请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北京低收入农户)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3)申请补贴类型为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需提供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以及父母一方残疾证和关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4)申请补贴类型残疾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5)申请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的,需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6)申请补贴类型为助学贷款的,如果已经在学校勤工助学中心备案,无需单独提供助学贷款证明,其他需提供享受助学贷款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4.以申请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开户的银行卡复印件(在复印件上签字)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并确保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
5.承诺书(附件下载签字)原件及原件照片(大小200k以内)。
四、工作要求
1、请2021届毕业生详细阅读附件“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于2020年10月9日前工作日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生综合服务楼420办理审核手续。
2、咨询电话: 67391768     李老师  黄老师
 
附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
附件: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材料说明
附件:承诺书
 

                           北京工业大学
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