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依据《北京工业大学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实施办法》(工大发【2013】15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基础奖学金等级(一次性发放部分)每学年认定一次。
2020-2021学年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评定工作于2020年9月7日启动进行,具体事宜如下:
一、 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2017级-2019级全日制博士生(定向就业生除外)和2018级-2019级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就业生除外)。
二、 认定标准
1.认定的基础等级:以入学时确定的起始等级为基础等级(曾升级的同学以升级后的等级为基础等级)。所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生除外)均为博士生基础奖学金一等奖起始获得者;硕士生基础奖学金一等奖的起始获得者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和北京工业大学科技夏令营优秀学员,二等奖的起始获得者为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生除外)。
2.认定的依据:2019-2020学年的成绩和违纪情况。
3.认定的原则:2019-2020学年受到纪律处分或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在基础等级上下降一级,具体发放金额:博士生基础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10000元,博士生降级后减半发放,每人每年5000元;硕士生基础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奖降级后每人每年0元。其他同学保持基础等级不变。
4.其他说明: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评定只涉及一次性放部分,每月发放的基础奖学金标准不变。
三、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评定工作程序
各部(院)须认真组织,按照认定标准,根据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课程成绩、违纪情况(截至2020年8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的基础奖学金进行等级认定,确定本年度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获奖等级及硕士生一等奖空余名额。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空余名额将从相应学院的同年级优秀硕士生中评选增补。增补的硕士一等奖的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学部(院)将基础奖学金认定结果(不含硕士一等奖升级)在全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缴纳学费注册后,学校再根据本次认定的结果发放基础奖学金。
四、工作要求
学部(院)填写《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学金降级认定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ygb@bjut.edu.cn,书面版经学生本人签字、学部(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部(院)公章,于9月18日17:00前交二教323办公室。
学部(院)填写《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学金认定结果》(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gb@bjut.edu.cn,纸质版学部(院)党委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部(院)公章,于9月18日17:00前交二教323办公室。
联系人:韩天玉
联系电话:67392531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学金降级认定表》
附件2:《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基础奖学认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