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艺术设计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艺术设计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
一、原则
1、奖学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在科学创新全面发展的基础上,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勤奋学习,尊师爱校,加强品德修养,树立良好学风。
2、奖学金用于奖励全面发展,表现突出的学生。
3、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二、奖学金种类:此次奖学金评选种类分校级和院级两部分,其中:
校级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优秀学生干部、励志奖、创新创业奖、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校级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参见《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院级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干部奖、三好学生、艺术创新奖、社会活动贡献奖(德育)、英语学习优秀奖、文体竞赛奖(个人奖),与校级同类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
竞赛获奖等统计时间段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以证书时间为准。
三、院级奖学金评定条件:
学院奖学金评定采取学生自愿申请、 年级辅导员审核、学院批准的工作程序。
申请基本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三)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在北京工业大学具有正式学籍,连续学习满一年的在册本科学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的奖学金评选。
1、评选学年中有违纪行为受到违纪处分者;
2、评选学年度所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不及格者;
3、外出学习有不良记录者;
4、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5、其它不能参评的情况。
四、院级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担任学校、学院、班级、党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助理满一年,能较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团结同学,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成绩显著;
2、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0分以上(按照规定暂缓或是免予体测者除外)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修养好,政治思想好。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努力钻研专业知识。
5、原则上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均按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的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由个人申报、年级奖学金评定小组及辅导员提名,学生工作办公室审定,上报学院批准。
(二)院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智育方面获得校级学习优秀奖;
2、积极参与或组织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或其它社会工作,甘于奉献,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在广大同学当中起着较强的表率作用;
3、体测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0分以上(按照规定暂缓或是免予体测者除外),积极参加文艺和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热爱生活,乐观向上;
4、满足以上四项条件,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贡献奖、艺术创新奖中的任意一项。
三好学生评选均按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的名额分配到各年级,由个人申报、辅导员审核,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表现情况核定名单上报学院批准。
(三)院级艺术创新奖
1、在各类专业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和作品(提交证明材料)。
2、凡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各类设计大赛、参与创业团队并获得奖励者(提交证明材料)。
(四)院级社会活动贡献奖(德育)
在各种校、院、系或社会活动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为学院做出贡献,取得良好成绩或社会效益者(提交证明材料)。
(五)院级英语学习优秀奖
以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为评判标准,通过六级英语考试者,均有资格申请(六级通过证书复印件)。
(六)院级文体竞赛奖(个人奖)
1、在文体方面有较突出的成绩或贡献(提交证明材料)。
2、参加各级文体竞赛(校运会或其他校级以上级文体比赛)中取得名次。
3、申请该奖项要求与非专业特长类文体竞赛相关。
五、公示与申诉
(一) 学院须把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成员、奖学金评定细则及奖学金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学校奖学金评定小组对各院上报结果审核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二)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在本院公示期内向本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个人对本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意见、综合审查后做出处理意见,通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该处理意见为最终处理意见。
六、附则
(一) 为便于存档和管理,各种奖学金的申请表都必须按申请表上所列要求填写;申请者须严格遵守时间,及时向学院上交相关表格。
(二) 本条例中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