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全体团支部:
为进一步改进提升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共青团组织力,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开展北京工业大学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各级团组织成立6个月及以上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标准
总分值100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5星级(≥90分),4星级(80-89分),3星级(70-79分),2星级(60-69分),60分以下不予定级。
——5星及4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较好,应着力推进工作创新,成为示范标杆。
——3星和2星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础一般,应着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建设水平。
——不予定级团支部,列入重点整顿范围,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基本建设。
三、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确有必要时,可结合实际情况,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2020年对标定级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1月16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团支部“对标定级”评分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制度落实、评大局贡献,团支部负责人、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并将纸质版自评表上交学部(院)团委。
——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基层团委复核认定
——11月20日前,基层团委结合组织下级团组织述职评议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采取“三必核、三必听”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听取同级党组织评价。
——基层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填写《团支部“对标定级”核查汇总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twzzb@bjut.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综楼303。通过复核的予以认定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记录其星级(线上系统有关功能已上线运行)。对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予认可的,须向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三)校团委、上级团组织抽查评估
——12月底前,校团委、团市委大学中专工作部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各级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采取“三必查、两必测”方式,即查部署推动情况、查上级复核情况、查支部定级情况,测团员青年满意度、测党政组织认可度。
四、机制
(一)分级负责
各分团委应积极组织安排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同级党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二)评议考核
“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各分团委要着力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基层团支部评星定级、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前三季度进行专项部署,推动基层团组织对标对表、整改提升,第四季度集中开展“对标定级”评定检查工作;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三)激励约束
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方具备参评团内荣誉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
附件2:团支部“对标定级”核查汇总表-XX学部(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