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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做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启动我校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为“国创”)立项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人资格:全日制本科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可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2. 请各学院(部)按照《北京工业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议立项数额》(附件2)中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二、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负责、教学副院长协助完成项目选拔评审工作,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本学院(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4、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发送至dkj@bjut.edu.cn,纸质版申报书由学院(部)团委留存。校团委将于2021年3月底前公布2021年“国创”立项结果。
 
三、相关说明
1. 根据学校财务改革相关要求,由学院(部)匹配经费保障“国创”项目实施。学院(部)可自行制定本科生科研活动相关制度对“国创”项目进行管理。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议创新训练项目按照平均每项 1 万元额度给予资助,创业训练项目按照平均每项 1 万元的额度给予资助,创业实践项目按照每项 5 万元的额度给予资助。项目指导教师有权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在使用经费前须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
2. 参与“国创”项目研究并如期结题的团队负责人与成员可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科技竞赛管理办法》及《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创新学分及奖励加分。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启动2021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附件


校团委、教务处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