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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二十二届“星火基金”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分团委: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学校高素质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现启动第二十二届“星火基金”立项工作。凡具有北京工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本科生均有资格提出申请,获得项目基金支持。
 “星火基金”分为普通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普通项目为科技发明以及小型的科研创新项目;重点项目为科技含量及科研价值较高,要求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并希望进一步参加更高一级科技比赛的项目。
 
根据学校鼓励本科生开展科研活动的有关规定,针对我校各学科的特点和发展趋势,“星火基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设立项目:
1. 结合自己的专业和已有的理论基础,选择有开拓和创新内容并能发挥自己优势的项目;
2. 鼓励旨在解决现实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而设立的项目;
3. 已着手进行研究或已考虑成熟,能较快出成果的短线项目;
4. 在已有基金项目基础上能继续进行深入研究的项目;
5. 优先资助能出实物成果的项目。
 
一、经费支持与相关规定
1. 根据学校财务改革有关要求,由学院(部)匹配经费保障“星火基金”实施。学院(部)可自行制定本科生科研活动相关制度对“星火基金”项目进行管理。根据“星火基金”历年经费支持情况,建议普通项目不低于800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2000元/项。
2. 与项目相关的论文发表费、专利申请费在项目研究期间由学院(部)负担,专利权归学校所有。
3. 采用校院两级管理,项目申报书须由所申报类别专业教师(教师职称为讲师及以上)填写指导意见后方可申报,学院(部)组织评审并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学校团委,由校团委公布最终立项结果。
4.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
5. 项目参加人数一般为3至5人,最多不能超过5人。
6.在上一年担任“星火基金”项目负责人的不得在本年度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立项。
 
二、学生参与“星火基金”鼓励政策
1. 参与“星火基金”项目研究并如期结题的团队负责人及成员可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创新学分。
2. 获得“星火基金”优秀项目的团队负责人与成员可根据《北京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奖励加分。
 
三、时间进度安排建议
1. 本届“星火基金”项目选题征集时间建议为2021年1月,各学院(部)可面向学院(部)专业教师征集选题并对符合条件的选题面向学生开放,学生可在学院(部)所开放选题中挑选题目并联系教师咨询课题情况,也可自拟题目申报。
2. 本届“星火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建议在2021年3月上旬完成。申请学生按照要求逐项填写《北京工业大学“星火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由指导教师填写意见后,将申报书电子版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团委。
3. 各学院(部)团委汇总项目后组织专家对进行评审,根据《北京工业大学第二十二届“星火基金”立项数额分配表》(附件3)进行立项,并于3月22日前将《第二十二届“星火基金”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4)和所有立项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报送至dkj@bjut.edu.cn,纸质版申报书由学院(部)团委留存。项目申请编号由负责评审的学院(部)团委统一编排,学生不必填写。
4. 校团委将于2021年3月底完成第二十二届“星火基金”立项结果公布。
具体要求请参阅附件《北京工业大学“星火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启动第二十二届“星火基金”立项工作的附件

 
 
 
 

校团委
2021年1月14日